第157章 熟悉感_替嫁夫人又逃了叶千栀宋宴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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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熟悉感

  宋宴淮临危不惧,直接把叶千栀护在身后,可他刚刚把人护在身后,叶千栀突然把他往旁边推了推,在黑衣人的剑到两人面前时,叶千栀手一扬,立刻拉着宋宴淮往后退,白色的粉末在空中四散而开,纷纷扬扬。

  “我们只是无意经过这里,你们打你们的,我们走我们的,你们放心,我们离开后不会乱说话的。”叶千栀撒完了药粉,跟对方打商量。

  那个要来取叶千栀和宋宴淮人命的人,直接打断了叶千栀的话:“这世上只有死人才是最牢靠的。”

  “你这样说,那咱们可就没法谈了。”叶千栀叹了口气,很是苦恼:“本来我还想着咱们井水不犯河水,现在看来是不行了,那就别怪我下狠手了。”

  随着叶千栀话音落下,拿着剑的黑衣人突然发现自己使不上力,不仅使不上力气,连动一下都困难,这样就算了,他想要呼救,却发现发不出声音了。

  这种情况可不止是他这样,还有他的同伴和被他们追杀的人也都如此。

  叶千栀掏出一个小瓶子,倒出一粒药丸塞到了宋宴淮嘴里,给他解了毒。

  宋宴淮见她自己不吃,蹙了蹙眉:“你也吃一粒。”

  “不用,我自己研制出来的毒,我早就免疫了。”叶千栀拉着宋宴淮离那些人远了一点,这才好奇问道:“你说,他们这是干什么?江湖仇杀?”

  “江湖仇杀只存在话本里,一般能豢养杀手的人,大多都跟朝廷脱离不了关系。”宋宴淮对这样的事情那是见怪不怪了,秦王这些年遭到的追杀也不少。

  不过让宋宴淮觉得奇怪的是,这些人怎么会跑来竹山县?

  竹山县地处东南沿海,各方面都很落后,离京城也很远,这些人怎么会跑来这里?

  “跟朝廷有关?那我们是不是直接把这些人都给灭了,我们才比较安全?”叶千栀一听这些人跟朝廷有关系,立刻就紧张了起来。

  全部灭口,不是她心狠,而是一种保护他们自己的手段。

  他们就是普通老百姓,无权无势的,拿什么跟朝中权贵斗?

  宋宴淮转悠到了黑衣人头子身边,一把扯下了他脸上的面巾,又在他身上搜了搜,摸出了一个金光闪闪的令牌。

  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大内侍卫!

  宋宴淮目光一凛,直接把令牌收了起来。

  接着他看向了被追杀的那几个人,他们狼狈地倒在地上,伤口还在流血,但是神色却不慌张,一看就知道是他们来历不简单。

  宋宴淮沉吟了一下,问道:“你们是睿王府的人?”

  被追杀的那几个人看了他一眼,眼里迸射出摄人的冷意,若是换做胆小之人,怕是被他们这么看一眼,就吓破了胆,但是宋宴淮是谁啊,他面色不变,还直直对视了回去。

  宋宴淮不是普通人,叶千栀就更加不是了,她是第一次直观面对一场追杀,但是现在这些人动都动不了,就跟木头桩子有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是木头,另一个还有呼吸罢了!

  她跟在宋宴淮身边好奇地打量着这几个受伤严重的人。

  “星宝,你给他们解药,让他们几个离开吧!”宋宴淮见他们没说话,也没在意,转头对叶千栀说道。

  宋宴淮怎么说,叶千栀照办就是了。

  她拿出解药,让宋宴淮给他们喂下。

  等喂完了解药,宋宴淮和叶千栀便打算离开了。

  倒是刚刚吃完解药的那几个人,一脸诧异地看着宋宴淮,见他们两人要离开,其中一个大汉喊道:“小子,你知不知道追杀我们的人是谁?”

  “知道。”宋宴淮停下脚步,点了点头,接着他就把刚刚摸来的大内侍卫令牌丢给了刚刚说话的人。

  那人接住令牌,看了一眼,顿时脸色难看得不行,他看向宋宴淮,问道:“既然你知道追杀我们的人是谁,那为什么你要帮我们?而不是帮他们?”

  “你就不怕惹上麻烦?”

  “百年来,睿王府世世代代都保护着这片土地生活的百姓,让他们免受战争和颠沛流离之苦,睿王府为了大盛百姓鞠躬尽瘁、死而后己,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帮不上你们什么忙,但是我很钦佩你们,很感谢你们为我们付出的一切。”

  宋宴淮正色道:“今晚我们夫妇没见过你们,也没插手这件事,告辞。”

  丢下这句话,宋宴淮牵着叶千栀转头离开了。

  “冷将军,我们”有人看了看四周躺着的十几号人,咬牙切齿道:“这些人该怎么处理?”

  “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过你们记住了,不能留下丝毫痕迹,更不能连累今晚帮我们的人。”冷将军看了看手里的令牌一眼,嗤笑道:“朝廷这些年来一直都在打压、抹黑我们睿王府,我本以为在朝廷刻意打压和抹黑之下,睿王府名声毁的差不多了,却没想到那个年轻人在朝廷和睿王府之中,选择了我们。”

  说到后面,冷将军神色多了几分感动:“也不枉王爷这些年来的付出。”

  睿王府的功绩并不会因为朝廷的抹黑而消失,也不会因为朝廷颠倒黑白,百姓就仇视睿王府。

  “将军,朝廷的走狗追杀到了这里,看来我们的行踪已经被泄露了,那咱们是继续找王妃留下的线索还是.”

  冷将军想了想后,果断道:“处理完他们后咱们就离开,免得让狗皇帝知道咱们来这里干什么。”

  “是。”几人拱手,很快就把那十几个大内侍卫给处理了,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将军,已经处理完了,咱们该离开了。”有人过来禀告,见冷将军的视线一直往刚刚那两人离开的地方看,他好奇问道:“将军,您怎么了?”

  “没事。”冷将军回过神,他看了一眼自己身边的人,低声问道:“刚刚那个年轻人,你有没有觉得熟悉?就像是在哪里见过他一样。”

  “没有啊!”那人摇头:“我都没认真看他。”

  只是匆匆扫了一眼,知道是个长得不错的年轻人。

  冷将军摇了摇头,心里腹诽,难不成是他的感觉错了?他总觉得这个年轻人很面熟,似乎以前见过。

  既然自己身边的人都没这种感觉,那可能就是他的感觉出错了。

  冷将军摇摇头,把这个荒谬的想法给甩出了脑袋。

  几人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这方天地,除了空气中还有一丝丝的血腥气,这条街道跟往日一般无二。

  宋宴淮跟叶千栀绕了一段路回到客栈,一路上两人都没有提刚才的意外,就跟宋宴淮说的一样,今晚他们没去过那边,没插手朝廷跟睿王府之间的争斗。

  回到客栈后,宋宴淮让店小二打来了热水,“星宝,今晚走了太多的路,你泡泡脚,好缓解疲劳。”

  “那你呢?”叶千栀麻利地脱了鞋袜,把脚放入水中,刚刚触碰到水,叶千栀就吸了口气:“好烫。”

  “我和你一起,咱俩一起泡脚,省点水。”宋宴淮说着,坐到了叶千栀对面,跟她一起泡脚:“明天咱们去城外走走?”

  “不了。”叶千栀摇头拒绝:“走路好累啊,我不想去玩了,刚开春,家里事情不少,去年收回来的药材也还等着我炮制,今年的春耕也开始了,我得早点回家干活。”

  说起药材,宋宴淮就想到了家里库房里放着一筐筐的药材,他好奇问道:“那么多药材,你怎么处理?”

  叶千栀想了想,掰着手指头数办法:“都是常用的药材,我留一部分,剩下的,炮制后就卖了吧!”

  “既然如此,那不如就把那些药材卖给睿王府如何?”宋宴淮提议:“价格跟市场价一样。”

  “为什么?”叶千栀抬头,不解地望着他。

  “睿王府赫赫军功,让大盛西北那边十几个小国闻风丧胆,但是朝廷猜忌睿王府太深,总觉得睿王府会造反,这十几年来,一直都在打压和抹黑睿王府,朝廷还下令不许商人跟睿王府的人做生意,这就导致睿王府处境愈发不好。”

  宋宴淮叹了口气:“这些年来,我私下里也有跟睿王府做生意,想让他们的路好走一点,但是我手里的生意,都跟药材无关,而睿王府几十万兵马驻守边关,除了粮草外,最缺的就是药材了。”

  叶千栀拉住宋宴淮的手,柔声道:“我家温言还有一颗侠肝义胆的心,好,我这些药材全都卖给他们,不仅药材卖给他们,我还免费给他们提供几个金疮药的方子。”

  睿王府为大盛百姓流血拼命,他们能做的就是让他们的处境能好一点。

  宋宴淮没有跟叶千栀多说睿王府的事情,叶千栀也没有多问,但她心里却升起一股悲哀。

  她早就见过了人心的黑暗,但是她却没想到,人心还可以坏到这种地步,去年她在永林的时候,也听过那些大夫提起睿王府,他们那时候都说,要是发生瘟疫的地方不是永林,而是睿王府驻军的地方,怕是朝廷根本不会过问,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睿王府守护大盛百来年,为大盛付出了一切,可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

  睿王府有没有反心先不说,就单单睿王府麾下有几十万对睿王爷忠心耿耿的兵马,就足够让当权者忌惮了。

  想到这一代的睿王爷,叶千栀唏嘘不已。

  听说当今睿王二十多年娶了一个农女为妻,生了一个儿子,可惜这位睿王妃有次出门时发生了意外,当场就没了,那个孩子也没活下来。

  从那以后,睿王爷没再娶妻,膝下也无一儿半女,他常年驻守边关,已经二十多年没回京城了。

  叶千栀从思绪中回过神来,也没有心情泡脚了,擦干了脚上的水珠,便上榻休息。

  宋宴淮吹灭了烛火,躺在叶千栀身边,他伸手把人搂在怀中,低声道:“心情不好?”

  “有点点。”叶千栀把头靠近宋宴淮的心口,听着他那强有力的心跳声,心情才好了些:“温言,那些当权者都是这般多疑,不信任身边人的吗?”

  “几乎都是吧!”宋宴淮轻声回答:“从古至今,能落得一个善终的权贵,少之又少,有那么几个,也都是手里没权利,对当权者没有威胁,这才平安活了下来。”

  “那些人在失去依仗后能活着,但是睿王府不行。”

  “皇家对睿王府的猜忌不是一天两天了,应该早在四五十年前就开始了,但是因为睿王府手握重兵、军功赫赫,为大盛立下了数不清的功劳,皇家就算想要卸磨杀驴,那也有所顾忌。”

  “这十几年来,朝廷一边妖魔化睿王府,希望能减轻睿王府对大盛的影响力,一边暗中对付睿王府,虽然效果甚微,但是聊胜于无。”

  叶千栀明白了,朝廷这是投鼠忌器,睿王府手里有兵权,让当权者忌惮,但是当睿王府失去兵权的那一刻,也是睿王府覆灭的时候。

  叶千栀都明白的事情,当今睿王爷看得更清楚,这才导致他宁愿守在西北,也绝不踏进京城半步。

  叶千栀跟宋宴淮不过是随意聊了几句罢了,他们两个不过是无权无势的老百姓,那些顶端权者的争斗,他们连围观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左右他们的想法了。

  听着宋宴淮的心跳声,叶千栀慢慢入睡了。

  翌日,当叶千栀醒来时,身边的被窝已经凉了,她爬起来穿好衣服,洗漱过后,宋宴淮这才端着一碗面进来:“醒了?快过来吃饭。”

  叶千栀一看面条,立刻就笑了起来:“温言,你这么早起来,就是为了给我煮面?”

  “是啊!”宋宴淮把叶千栀按在了椅子里,给她递了筷子,“尝尝,看看我煮的海鲜面,可合你胃口?”

  “好吃,温言,你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叶千栀大口大口吃着面条,面条很劲道,面汤的底汤是大骨汤,后面加了海鲜调味,口感倒是更丰富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说,你突然给我煮面,有什么目的?”

  总不会是为了感谢她昨晚说要把药材全都卖给睿王吧?

  宋宴淮讪讪一笑,夸奖道:“我家星宝就是聪明,我还什么都没说,你就猜到我有事情了。”

  “你说。”叶千栀放下筷子:“你要不说,我都没法吃了。”

  这就跟头顶上悬着一把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来的剑一样,剑没掉下来时,下面的人如何能安心?

  宋宴淮坐在叶千栀身边,歉意道:“星宝,我早上刚刚收到了消息,京城那边发生了点事情,得要我去处理,我怕是不能陪你处理宋天才的事情了。”

  “你有事情那就去办,宋天才的事情不过是件小事而已,你别担心,我能处理好的。”叶千栀很理解道:“你什么时候出发?”

  “越快越好。”秦王这个麻烦精在京城,他自然是要越早过去越好,免得秦王又出骚操作,把他们的大好局面给弄没了。

  “能不能推迟一天?我们现在就回家,我还有一些药丸没有做好,那些药丸是我特意给你做的。”叶千栀没心情吃饭了,立刻就站了起来,恨不得立刻飞回东屏村。

  “我只是去处理事情,你不用这么紧张和担心,你给我做的药丸,我以后再回来拿,或者你也可以来京城找我。”宋宴淮抱住叶千栀,柔声安慰她:“我在京城的住处你是知道的,你要想见我,就让顾流亭给你安排,他会妥善安排好一切。”

  “你要是遇到了没法处理的事情,也可以找他帮忙,他是顾流云的堂弟,是自己人,你可以信任他。”

  “好。”叶千栀抱着宋宴淮的腰,情绪低落:“你是不是这就要走了?”

  “抱歉。”除了道歉,宋宴淮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不用道歉,你又没错,道什么歉?”叶千栀虽不舍得跟宋宴淮分开,但是她知道,搞事业的男人才是最有魅力的,她不能为了自己的不舍得,就把人绑在身边:“我只是遗憾,没能多陪陪你。”

  “会的,等京城的局势明朗一点,我就把你和爹娘一起接到京城,到时候我们天天在一起,再也不分开。”宋宴淮承诺。

  叶千栀用力地点了点头。

  把面条吃完,叶千栀和宋宴淮退了房,两人刚刚离开客栈,前面就来了几个人,其中有一个人叶千栀还认识,她记得那个人是宋宴淮的小厮,名为阿平,宋宴淮跟他们说了几句话后,其中一个女人就站到了叶千栀身边。

  “星宝,你一个人回去我不放心,她武功不错,有她在你身边保护你,我比较放心。”宋宴淮伸手揉了揉叶千栀的发顶:“我很想你。”

  舍不得分开的人,绝对不止叶千栀一人,宋宴淮冷心冷情活了二十几年,才碰到了这么一个让他放在心上的人,自然更加舍不得跟她分开。

  “知道啦,你走吧,到京城了,记得写信告诉我一声。”叶千栀叮嘱,心里忍不住叹气,这就是通信不发达的弊端,要是在她以前生活的地方,不管人在哪里,一个电话就能让地球两端的人说上话。

  宋宴淮盯着叶千栀看了许久,这才转身离开。

  叶千栀站在路边,目送宋宴淮走远,等到他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之中,叶千栀这才收回了视线。

  看向了站在自己身边的黑衣女子,叶千栀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太太,属下叫墨红。”黑衣女子恭敬道。

  “墨红?你跟墨玉是什么关系?”叶千栀认真地打量了眼前的女子几眼,觉得她跟墨玉长得还挺像的。

  墨红道:“墨玉是属下的弟弟。”

  原来是姐弟,难怪长得有点像。

  “你这衣服太扎眼了,我们先去买衣服,然后再逛逛街,买点东西,再回家。”叶千栀先带着墨红去了成衣馆,给她买了两套青色的衣裳,然后又带着墨红去逛街买了不少东西,这才驾牛车回东屏村。

  出门时,是夫妻两人一起出门,回来时,却只有叶千栀跟另外一个陌生的女子。

  宋婆子见状,一下子就明白了,她走上前,道:“三郎他这是又去忙事情了?”

  “嗯,”叶千栀不欲多谈宋宴淮的事情,拉着宋婆子说起了自己买回来的东西:“我给大家买了布料,娘,您先挑,还有首饰,您也先挑。”

  “你这孩子,太有孝心了。”宋婆子见她不谈宋宴淮,便也从善如流改了口,拿起了叶千栀买回来的簪子反复比较:“这么多簪子,我都不知道挑哪个好了。”

  “娘,我觉得你比较适合这个。”叶千栀冲着宋婆子甜甜一笑,从袖子里拿出了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簪:“这般贵气的首饰也就只有我娘才能驾驭。”

  这根金簪是叶千栀特意给挑的,十分奢华贵气,当时她拿起这根金簪的时候,墨红都差点被金簪闪瞎了眼。

  不过这根金簪虽贵气,看起来也有点俗气,但是宋婆子却很喜欢,她觉得金簪比那些玉簪子都更好。

  她拿着金簪,爱不释手。

  别人都说她对三郎的媳妇最好,可他们却不想想,她原先三个儿媳妇,也唯有三郎媳妇把她放在心上,不管去哪里都记挂着她,买什么东西都不忘给她买一份。

  有这么个贴心的儿媳妇,她可不得多疼点么?

  这人啊,都是真心换真心的,你对我好,我才会对你好,有来有往,才能长久。

  一旁的墨红懂了,原来自家太太说的适合,是这意思。

  不是说宋婆子跟金簪有多搭,而是宋婆子喜欢金器,所以买金簪送给她,绝对不会出错。

  不仅不会出错,还能讨她的欢心。

  叶千栀回家了,她就开始忙活炮制药材,去年家里可是种了十五亩的药材,除了一部分药材是三年收的,其余的药材已经全都放到了库房里。

  家里没有懂炮制药材的人,这些药材全都靠叶千栀一人炮制,她足足忙活了半个多月,最后还是宋天才的婚期将近,才把她从药材堆里给捞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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