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绝活儿,当赏!】_穿越诸天做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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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绝活儿,当赏!】

  五人死法诡谲,诡异莫测,超乎想象。

  若不是仙人,那定是有人暗中作祟。

  只对付一个少年,躺下二十几人,若再出现什么硬点子,实在经不起损耗。

  马贼来去如风,当下翻身上马,准备离开这是非之地。

  一名心思细腻的鱼鳞甲头领,想了想,狠狠举起手中莽刀,欲砍死男子和女人。

  不留后患。

  却被一粒黄沙穿透眉心,溅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血线。

  同一时间,百余马匪,瞬间死了一半。

  沙漠之中,骤然多出一地尸体。

  眉心之处,皆有一细小痕迹,穿透而出,当即毙命。

  没有一丝挣扎。

  如此一来,剩余之人,再无人敢出手。

  瞬间朝四方跑蹿而去。

  却跑出没多远,纷纷倒地而亡。

  死法诡异,如出一辙。

  名叫陆沉的北莽南朝女子,不知何故,恍惚片刻,才知劫后余生。

  哭着起身,跑向那名年轻公子哥,艰难解开铁链。

  脖子间,已是血肉模糊,触目惊心。

  她只是瞧着,就觉得无比刺疼。

  她压抑下哭声,盘腿坐在他身边,撕下袖口,包扎几处露骨伤口。

  女子真是水做的,流泪没个停歇。

  嘴里轻轻呼唤着他的名字。

  种姓青年,名为:种桂。

  一遍一遍,轻轻唤着,生怕他死在这里。

  若真如此,她也没勇气独活。

  返程几千里,她一个只拿绣花针的弱女子,如何回得去?

  再说,他真死了,她活着又有什么乐趣?

  侥幸从鬼门关走回阳间的种姓公子哥,缓缓吸了一口气,吐出大口浊气后,扯出一個笑脸,艰难说道:

  “死不了的。”

  以两把黄沙,眨眼间便将百余土匪灭杀干干净净,徐千秋面无表情,心中杀意终于淡了几分。

  不知兄长何意,二公子徐凤年好奇问道:

  “哥,你看中那小子?”

  徐千秋摇头。

  见状,二公子徐凤年回头,望向场中,微微皱眉,更为疑惑,低声道:

  “那女子?哥,我真没看出此人有何特殊之处,便是姜泥那个花瓶,也比她强千百倍吧?”

  一旁,小丫头听闻花瓶二字,及姜泥这名字,赞同地点点头。

  难得表态一次。

  徐千秋笑笑,说道:

  “这女人确实并无任何特殊之处,但境遇往往会造就一个人,改变一个人,让其面目全非。

  激发她的某种潜质,将其放大千倍万倍,变成一个疯子。”

  此话一出,二公子徐凤年下意识接道:

  “江湖评语,天下第一楼之人,都是一群疯子。”

  见小丫头侧目过来,他急忙闭嘴。

  这丫头,他可惹不起。

  连天下第一魔头洛阳都要忌惮三分的人物,他还是少惹为妙。

  那种杀气,几乎凝为实质,让他心怵不已。

  为此还做过两次噩梦。

  梦见自己在无意之间,不小心摘下小丫头面具,然后……

  被切成片,沾了辣椒面。

  “你们在此等候,我去演出戏。”

  说罢,徐千秋站起身来。

  往袖里掏了掏,掏出最后两颗枣子。

  拉过小丫头衣衫,在上面擦了擦,然后一颗丢入嘴里,另外一颗,则喂了小丫头。

  场中,遍地尸体,黄沙飞舞,血腥味极重。

  不多时,有些尸体的头部,脚部,已渐渐被黄沙掩埋。

  那名再也潇洒不起来的种姓剑士,在女子搀扶下,仍是跌坐地上,血流如注。

  可女子不擅治疗外伤,束手无策,只是哽咽抽泣。

  前程锦绣的种姓男子,自然也不想死在荒郊野岭。

  不过,此刻二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只能枯坐当场,面容狰狞如恶鬼。

  不知是疼痛所致,还是伤怀身世,女子瞧着更加伤心欲绝,愧疚万分。

  心中悔恨,于之前路途中,其中几次,他试图同床共枕,但都因她的矜持,而选择婉拒。

  早知如此,清白身子给了他又何妨。

  徐千秋见到那倨傲男子被打入尘埃后,回光返照一番,精气神都重新开始涣散。

  若不及时救治,只怕不稍半日,便会死去。

  徐千秋皱了皱眉头,终于走出小土包,现身于场中。

  所作姿态为,假扮路见不平的模样。

  小步奔跑,跑向向那对男女。

  随后,挤出一脸无懈可击的惶恐和紧张。

  二公子徐凤年暗暗竖起大拇指,兄长这演技,满分!

  绝活儿,当赏!

  公子哥眼神,本已浑浊不堪,在看到徐千秋后,终于露出一抹精光。

  在他确认,这刚出现的路人,并未发现自己的破绽后,方才恢复死寂神色。

  不过,他仍将一只手,轻轻搭在铁链上。

  徐千秋心中冷笑,却假装看不见,继续表演江湖小白。

  就像是,一个刚出江湖历练的菜鸟,心怀侠义之心,乐于助人。

  徐千秋故意蹲在两人身前,然后转身背对着两人,取下手中之剑,放在黄沙之上。

  那种姓男子,看着徐千秋背影,紧紧捏住铁链,双眸之中,一丝杀意,一闪即逝。

  最终,还是没将铁链做兵器,一举击杀这名好心过客。

  装作浑然不知一切的徐千秋,从袖中拿出一瓶敦煌城带来的瓷瓶。

  这其中,装有漆黑如墨的软膏。

  名为,黑玉断续膏。

  可接筋续骨生肉。

  膏如掺水油脂,粘性很足,瓶口朝下,也并未倾泻而出。

  只是如水珠滑落莲叶的场景,缓缓滴落。

  那名种姓子弟,眼神冷漠,眼睁睁看着自己双手双脚伤口,被滴上黑色药膏。

  清凉入骨,有种说不出的惬意。

  因为识货,他心中愈发震撼。

  眼前这刚出江湖的菜鸟,从何得来这瓶千金难买一两的药膏?

  忙完一切,徐千秋卷袖,擦了擦额头汗水,抬头笑了笑,一脸心疼表情。

  像是天人交战后,才下定决心,把瓷瓶交给叫陆沉的女子,呲牙咧嘴道:

  “药膏是祖传秘方,一瓶能卖十万两银子。

  早中晚,一日三次涂抹,不出半旬,这位公子便可痊愈。

  对了,在下赵楷,来自敦煌城,也是南朝人士。”

  徐千秋明显犹豫了一下,小声说道:

  “不说药膏,这只手工地道的天球瓷瓶,也值百两银子。”

  都说财不外漏,宝不外传,名为赵楷,刚出江湖的菜鸟,这是在疯狂作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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