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红色笔记之(2)_绝密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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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红色笔记之(2)

  街道上狂欢节的人群很壮观,扮相更‘壮观’。难怪这么吵。我并不知道会和地点是哪家酒吧,所以打算凭直觉在街上乱晃。也许就在我公寓的附近说不定。

  但是几条街下来,我发现自己只是越走越远,其他的一点头绪也没有。看来这不是办法,舒伯特你到底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有人会在桌子上留下那张便条?我觉得这不是三言两语编造的理由就能解释通的。

  我想起了放在抽屉里的那把枪,还有那枚戒指。总觉得这两件从法律上看似合理的东西实则放在我身上很奇怪。

  我的头又开始痛了,我叫了辆车,叫车夫去最近的酒吧,我想去喝点什么。

  两杯发酵的液体刮过喉咙,我深深叹了口气。好像刺激的东西总能缓解疼痛,除了一封告白的情书,它带来的总是伤痛。当然,痛不是关键,无论成败与否,爱情的醉人之处在于彻底摧毁原有基础生活的上瘾。

  酒吧老板是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男子。嘴里衔着根牙签,不停地哼着小曲。

  “这里的酒味道还好吗?还是说抱着好奇心坐在这里却忍着恶心强咽下肚子?”

  酒吧老板说了两遍我才反应过来是对我说的。

  “至少酒里没发现醉死的老鼠和它的孩子们。”我说。

  老板擦着酒杯,眼神也不望向我这里说:“你怎么会来了这里?”

  你?他用了你,难道他知道我是谁?我唯一的一颗心因激动颤抖起来,“你知道我是谁?”我不暇思索的问出。

  “是的。”

  酒吧老板仍旧不看我一眼回答道。

  我的心快到了嗓子眼里,没想到我竟然随便走进一家酒吧就遇上了熟人,感谢原来的酒鬼舒伯特。

  但酒吧老板接下来的话却有如向我刚燃起火焰的心浇了盆凉水。

  “你是一个有钱人。”他说,伴随不停地唆着牙签的声音。

  “你的穿着,你不自觉间的为了彰显自己高贵事实上却很浮夸的举止。最重要的是……”老板盯着我,脸离我越来越近,等我看清他脸上的皱纹和毛孔,他才说出后半句:“你钱包里有这么多的现金。”说完他在我面前放了个钱包,没错,那的确是属于我的,至少我是从家里找到的。

  这真是个难得的玩笑,失望之余我有些愤怒的问道:“你时常这样偷人钱包吗?”我并不在意他偷了我塞满钞票的钱包而是他根本就不认识我。

  “不,只有我觉得对方是个混蛋时。”

  “那我也是混蛋喽?”

  “不,是小混蛋,所以我还给了你。”

  我长长的叹了口气,努力的将不满情绪全部排空,毕竟只是我想多了而已。

  “你怎么做到的?”我问。

  “故意说些话引起你注意的时候。”

  “那即是说你不知道我是谁?叫什么?”

  “你好像不喜欢让别人认出来?”

  “正相反,我想。”

  听我这么说老板第一次用眼神向我打交道,“为什么?”

  我又喝了一杯,一饮而尽正色道,“我失忆了。”

  “你什么?”

  “我失忆了。”

  酒吧老板笑了,捂着肚子笑得那么开心。“哦天啊,这是我今天听过的最好笑的玩笑,表情很逼真!听着兄弟,我知道你刚被女人甩了想摸去那糟糕的记忆,可是你不能用这个理由来糊弄开酒馆的老乔。”

  “不是开玩笑,是真的。”

  “真的?”

  “真的。”

  我发现自己突然有了耐心。

  酒吧老板深吸了口气,也喝了一杯。“好,我就当做是真的,可失忆的富翁流落到这里干嘛?我这里虽然门槛低贱,也不是什么打牌的地方,不过再找个女伴还是没问题的,比如那位进门点了一杯后就开始坐在那里盯着你看的那位,我想她对你感兴趣,也可能是向你的钱。”

  我回头看了看,果然一名女郎在向我抛媚眼,黑短发短得恰到好处。可是我现在没那份心情,只好对她的眼波置之不理。我如实告诉酒吧老板来这里的原因:“头有些痛,所以来喝两杯。”不管他信不信。

  “酒精可以对失忆症起到帮助?我从未听说,我只知道喝醉了酒能患上短暂的失忆症,这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你有没有去看过医生?”

  “还没,是今天早上我才发现自己失忆了。”

  “这倒是让我想起某个故事?”

  “什么故事?”

  “幽灵,你听过没有。”

  我好奇的思索了一下,“幽灵?没有,也许以前听过不过早忘了。”

  其实我本不必这样只要稍加思考就会知道我根本不记得什么幽灵的故事,因为我失忆了。

  “嗯,有道理。那你还记得幽灵是什么?”

  “人死后的灵魂?”

  “差不多。那失忆的你要不要再听一遍?”

  他点了两根烟,递一支给我。

  烟雾缭绕的迷幻空间,酒吧老板开始了他那特色的讲故事方式。

  有一个疯子,不如说是个作家,之所以称他疯子是因为他可以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而不惜一切代价,也正因为这个特点有时候人们也叫他英雄。

  可不管怎么说他在写作方面获得了巨大成功,像一颗流星在漫漫无期的长夜里突然闪现。成功背后不仅仅是他的写作技巧,他那近乎疯狂的精神更是为他博得了许多真实的写作素材。

  他有敏锐的嗅觉,如果拿一条狗比的话赢的一定是他,他能闻到八英里外一场车祸的焦糊味甚至还能看见那场灾祸后人们看不见的东西。说真的他应该改行做个侦探。

  他自己管那些从蛛丝马迹里得到的东西叫线。阴谋,秘密,所有的一切都难逃他的眼睛。似乎与生俱来的,他总能从一堆毫不相干的事件中找到彼此的联系。而在他看来只不过是把看到的线稍作整理、区分,再把相同的线连起来。

  终有一天,他在这些线中发现了一张网,网的尺寸简直要大过大西洋。车祸,坠机,某种新发明,经济的改革和某家店推出的新款小蛋糕等等,这些看似遥远得近乎无期限的东西都在那张网里。用他的话说,这是一张即可怕又令人惊喜的网,可怕的是它能网住脚下的这颗星球将其脱下深渊,惊喜的是它亦能网住所有人的心,让大家前所未有的紧密联系在一起。关键在于撒网的人,他总是这么说。

  而事实表明,这张网显然到了一群狭隘的利益主义者手里,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几十亿人蒙在鼓里还以为自己做出了多么正确的选择。

  为此,这个固执的诚实者把他知道的真实用文字写在了书里。我想他当时一定没考虑过后果是什么。

  开始他遭到的是人们失望的眼神,不少人认为他的写作生涯在走向下坡路,因为这本书就好像第二部天方夜谭。然而没过多久,当有人开始发现书中的奥秘,这些负面的东西就被如潮的呐喊声淹没了。随后他陆续出了几本,好评连连,作家的事业如日中天到达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他的奇特爆料开始在人们心中扎根,无数的媒体来争相报道书中提到的。就在他人生最辉煌的时候,他完成了一本书。这门书他自称是网的起点,世界上最终极的秘密就写在这本书里——《沙姆巴拉》。在发售之前这本书已引起了不小的关注。名字含义取自于某种部族的语言,翻译为:生命始于大地,必将归还于大地。据说里面揭露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巨大阴谋,还曾提到大众生活本身就是一场精心策划下的骗局,并且他有足够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他的真是展示方式就是奇妙的把许多毫不相关的东西联系到一块儿。只要你按照他的思路去走就不难发现他所说的的确是真的。这个社会根本不存在真正的公平,巨大的机器们只是在一味的去压榨与欺骗民众,从古至今,少数的百分之一永远是站在金字塔顶点的。水涨船高,船永远漂浮在水面上,船上的捕鱼人永远不会考虑鱼儿的欢乐与忧愁。也不是完全不会考虑,而是某种东西让他们视而不见。

  可是你要知道,就是这种可以煽动起人们灵魂的东西就这么毫无阻拦的将要出版了。假如他的那些言论是真实的,撒网的人不可能不想法阻挠,哪怕里面有百分之一是真实的。

  然而结果荒唐的一帆风顺,就在闹得最轰轰烈烈的时候,竟然没有任何一股力量来干预。不管是表面上还是私下,这是都是很不寻常的。

  未来,不管这本书中描绘的内容是真是假,他已经是一些人眼中的不畏强权的斗士。

  可是他不光像流星一样惹人夺目,同时也像流星的另一点一样,突然划破夜空又匆匆消散。在人们的愿望还未许完的时候,他身上发生了一件事。

  他失忆了。

  书出版了。抱着巨大期望的人们在捧起几乎神圣化的文字后突然发现,自己的心被摔了个粉碎。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最终秘密,而是一本烂作,圈钱的烂作。

  抱怨声四起,他用一场天大的玩笑欺骗了人们。可是当事人已经失忆,无论人们怎么说他也无法做出辩解。有人骂他骗子,说他失忆是装出来的,可惜只有他自己知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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